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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延期开学及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告(3号)

资讯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0-02-12 11:00

全体师生员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经学校研究,现将延期开学及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关于开学时间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我校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除干部值班、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相关人员、必要的后勤保障和安保人员外,其他教职工不得提前返校。

如未经批准擅自返校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关于教职工返杭返岗

在外地的教职工返杭,须严格遵守属地管理有关要求,提前报所在社区同意,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

教职工返岗,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返岗工作的通》执行。

教职工返校一律须经学校同意,返岗流程示意图见附件。

三、关于师生每日健康打卡

(一)学生每日健康打卡

填报范围:全体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来华留学生)。

填报时间:2020年2月12日起启用“浙科云战疫——浙江科技学院健康打卡平台”,请每位同学于每日中午12:00前,通过“云战疫”平台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填报方式:请各位同学关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浙科学声”,点击菜单“云战疫”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和每日健康打卡。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学生组织和提醒。

“浙科学声”公众号二维码:

(二)教职员工健康打卡

填报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含在编、劳务派遣)。

填报时间和方式:2020年2月8日起,每日于上午8:00起,请全体教职员工通过钉钉工作群智能填表中“浙科院教职员工每日健康打卡”栏目,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每天上午8点系统会自动推送填报通知)。请各单位(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教职工组织和提醒。

此外,离退休教工由离退休处负责、后勤聘用员工由资产公司负责、安保用工由保卫处负责,落实每日健康打卡,结合工作实际选用打卡方式。

四、关于本科生培养

(一)本科教学

1.线上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调整后的开学时间安排,如果3月2日前学生仍不能到校报到,则采用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务系统课表进行线上网络教学。教师可采用录播、直播等手段,使用各种课程平台进行上课。

2.教学管理

缓补考:学生开学报到后推迟1周进行。

转专业:学生开学报到后推迟2周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3月2日后照常进行,原则上不安排学生赴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

实验教学:原则上学生开学报到后进行,鼓励部分实验项目使用学校现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学生赴国外学习选拔或出国交流等暂停。

来华留学生教学参照国内本科生执行。

本科教学有关安排详见《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3.其他

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汉语水平考试(HSK)、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考试等,请密切关注有关官方通知。

(二)继续教育

1.2020级学历新生和其他年级学生的开学报到时间以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为准,各教学站点在未接到明确通知前,不得提前开学。

2.2020年春季自考实践课报名缴费确认推迟到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学生在学校正式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2月底前不开学),开学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有关安排详见《继教学院关于近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关于研究生培养

(一)研究生教育管理事项

1.缓补考、免听课、重修

缓补考开学报到后另行通知,免听课、重修等手续报二级学院同意,汇总至研究生院王耀翔老师处(联系电话:0571-85070291,15168312839)。

2.学籍异动、转专业

开学报到后另行通知。

3.课程教学

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相应调整教学计划和授课方案,请所有任课教师提前做好随时可以网上授课的准备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4.实习实践

正式开学前,有关实习、实践、求职、实验、线下研讨等活动一律暂停;已在国外实践的研究生,二级学院与导师要切实加强防护指导,并严格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5.导师指导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与所指导的每位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在关注学生健康的同时,通过远程通讯等方式指导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职业实践能力的提升。

6.学位授予

毕业及学位授予照常进行,拟于2020年夏季毕业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在导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这段时期,撰写学位论文。学校将调整论文预答辩、查重、盲审、答辩、学位授予等环节的安排并及时发布通知。

研究生相关培养工作安排详见《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请报考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在家复习做好复试准备,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

学校将在确保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复试,并保证公正、公平。原定4月初进行的全国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执行。如有任何问题可线上咨询。

招生复试工作安排详见《致浙江科技学院2020级研究生考生的一封信》。

六、关于出国(境)师生及外籍教师注意事项

(一)出国(境)学习交流的学生

1.已在国(境)外学习交流的学生:每日应向所在学院报告健康状况等情况,原则上按照项目时间准时归校,一律不提前回校。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延期回校。

2.近期即将出国(境)学习交流的学生:一律推迟或取消,开学报到后视疫情发展情况再做决定。

二)教师因公出国(境)

1.已在国(境)外访问的教师:原则上按期回校,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延期回校。学校派往孔子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3月1日前一律不回校。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的教师,参考留学基金委《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执行。所有教师在出国(境)外期间每日应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自身健康状况等情况。

2.近期拟出国(境)的教师:各类考察类团组一律推迟或取消出访,前期已获得批件或者取得签证的团组,也推迟或取消出访活动。学术类团组出访人员与邀请方沟通、协商后推迟或取消出访,若经充分研判确有出访必要,需提前向所在学院、国际处或人事处申请,并报学校批准后才可出行。

(三)外籍教师

在学校正式开学前,外籍教师不提前到校。所有在国内的长期外籍教师每日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或国际处报告自身健康状况等情况。疫情结束前,学校不接待短期外籍专家和外籍教师来访团组。

七、关于图书馆服务

图书馆暂停开放,恢复开放时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闭馆期间,已外借图书不计入逾期。

闭馆期间相关服务详见图书馆微信门户通知

八、关于心理援助

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已于1月31日起开通疫期心理援助热线,面向全校师生提供服务。咨询途径有以下三种:

电话咨询:0571-85070166

QQ语音咨询:3526988300

邮件咨询:xlzx@zust.edu.cn

九、关于后勤保障

(一)医疗服务

卫生所门诊服务正常开放,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24小时医疗电话值班服务电话:85070120。配药时间:每周二、周四,需提前一天电话联系预约。

(二)餐饮服务

开学前食堂停止集中用餐,仅向校内师生供应盒饭,统一配送。盒饭预约电话:85070913。

(三)物业管理

每日做好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开窗通风工作,按规定对垃圾集中点、电梯、值班室等重点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提供24小时水电维修服务,联系电话:教学区85070928、东和公寓85070931、西和公寓85070930。

提供24小时总配电房服务,联系电话:85070927。

四)留校学生住宿管理

门岗均配备额温枪、消毒水、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严格控制学生进出公寓,学生出入必须测量体温,做好出入登记。根据留学生需求采购生活必需品并做好配送。

(五)用车服务

提供24小时用车值班服务,值班电话:85070952。驾驶员负责做好车辆的日常通风、清洁、消毒工作,乘客须登记详细用车信息,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出车。用车注意加强自我防护。

十、关于校园安全管理

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干部值班及学校办公室、校建与公管处、保卫处、资产公司、留学生中心等值班人员,后勤、保卫值守人员允许出入。社区通行等需单位提供证明的,提前与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联系。值班值守人员进校需提前2天预约登记,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人员进出预约登记报批》。

严格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须提前联系有关单位,出示有效证件,并经保卫处确认、批准后方可进校。

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返校的师生员工,由所在部门(学院)从严把关,向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报批(教职工由教职工工作组负责,人事处、国际处、资产公司、保卫处分别归口管理;国内学生由安全保卫和国内学生工作组负责,学生处、研究生院、继教学院分别归口管理;留学生由后勤保障与来华留学生工作组负责,留学生中心归口管理),经同意后才允许返校。归口部门把审核同意的进校师生名单、时间、进校具体地点、办理事项等信息,提前一天报给保卫处。

到学校卫生所配药的教职工,需提前向卫生所电话预约。卫生所将预约并同意的名单报保卫处后,允许报备人员进入学校西和公寓。

凡进校人员一律先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十一、关于防控物资捐赠和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迫切需要,学校真诚欢迎并接受师生校友、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

(一)防控物资捐赠

捐赠物资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用品、酒精、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等疫情防护物资。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捐赠物资的管理:依照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捐赠物资管理的通知》执行。

学校校建与公管处负责捐赠物资接收、登记造册、分发等,出具收据收条(包括品名、数量、收物人、时间等),及时向学校纪检和审计部门报告捐赠物资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学校在接受捐赠物资并分配完毕后一个月内将分配和使用等情况报省教育厅,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管理使用情况。

联系电话:

校建与公管处:顾老师,0571-85070372,13867435518

余老师,0571-85070860,13588819188

学校卫生所:0571-85070120,85070915

(二)防控资金捐赠

请联系浙江科技学院教育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30000A93377079C

联系人:郑老师13957100524

1.银行账户

户名:浙江科技学院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

账号:19036101040024758

2.支付宝账户

户名:浙江科技学院教育基金会

账号:xyh@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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