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2017〕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各地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使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省市县乡四级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包括重点项目率先突破,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县(市、区)和省级部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订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条块结合,重在基层,加大指导。注重条块结合,省级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基层政府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要不等不靠,切实抓好落实。坚持上下齐抓联动,形成合力。
——功能互补,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坚持网上网下结合,通过功能互补、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平台,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提高政府办事事项和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三)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的成效,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四)实施范围。
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省级有关单位包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职责分工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省编办负责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日常工作,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并牵头做好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和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改革试点等工作。
省信访局负责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加强平台受理和部门监管执法的衔接,提升运行效能。
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负责牵头行政审批(含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流程再造等工作,在项目投资审批方面重点突破。优化并全面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托行政权力事项库,组织维护更新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和审批监管事项平台受理制,推进投资项目办件同步共享,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办理的材料、条件和流程等)、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方面的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方案,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会同省地税局推进行政征收等工作。
省人力社保厅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全面梳理职业资格资质事项,清理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建立我省职业资格正面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职业资格实施情况,建立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在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省工商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工商登记以及前置、后置审批事项,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证照联办等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建设厅推进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等工作,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
省法制办负责牵头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领域相关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工作。
其他省级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2017年2月和3月,对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三季度前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
(二)全面督查阶段。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下半年,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大幅提高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事项即办件的比例,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推进各地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建立行政服务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乡镇(街道)、功能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二)加快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继续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加快各地、各有关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功能升级、联通整合,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立“最多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加快“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建设,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完善全省人口、法人综合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库,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
(三)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四)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发布我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保障改革真正落地。对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部门依职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五)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减行政许可事项,推进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瘦身”,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审批,均实行备案管理。优化并全面应用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中介服务规范化,开展相对行政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企业登记制度、推进工商登记全过程电子化试点、推行证照联办。
(六)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审慎监管,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制度,以更强的监管促进更好的放权和服务。
(七)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完善县级部门设置在乡镇(街道)的服务窗口,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更好地承接和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为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八)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对我省发展新使命新要求的深入实践,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再深化再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老百姓的需求、顺应群众和企业的呼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良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省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省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四单一网”改革协调小组,增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编办。“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办公室要会同省法制办明确“最多跑一次”的内涵,并会同省质监局进行标准化,推动各地、各部门按照标准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省级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启动追责机制。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