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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科技学院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资讯来源 : 未知      发布时间 : 2016-12-30 14:57

    浙江科技学院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浙江科技学院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浙科院党发〔2008〕18号,2008年10月10日)


    加强各二级中心组的学习,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重要途径;是拓展视野、统一思想、提升素养、培养能力、以虚促实、推动工作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各二级中心组的学习,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现代管理能力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和职责
    1.二级中心组由下列成员组成:二级学院、部门的党政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和办公室、分工会、系(所)、实验室、分团委、教务办、学工办等负责人,同时,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2.二级中心组由二级学院、部门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学习秘书,协助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服务工作。每学期初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参考书目,负责学习资料的发放,做好学习讨论记录,做好中心组相关材料的整理存档,推荐优秀理论学习文章参评,对每学年的学习情况作出总结。
    二、任务和内容
    4.各二级中心组学习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次集中学习的前三天为中心组成员自学时间。每位成员要围绕每次学习的主题,根据指定的参考书目和思考题,结合相关的理论热点问题和学校发展现实问题进行思考,并为集中讨论发言作准备。
    5.每次学习要预先确定两位以上成员作中心发言,每次学习都应有一定时间交流学习体会,通过交流和研讨达到思想认识的统一。
    6.各二级中心组成员每学年都要对学习的情况作出自我总结,以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管理能力。
    7.各二级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要结合学校和本二级学院(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调研,要深入师生,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每年撰写1篇调查报告,并进行学习交流。
    8.各二级中心组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及时向本学院、部门的教职工和学生通报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推动本二级学院(部门)教职工的日常学习和培训,并进行学习成果的宣传和运用。
    三、总结和考评
    9.各二级中心组的学习时间由组长提前一周通知,各位成员应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向组长请假。
    10.各二级中心组成员要把自学体会,对问题的思考和集中进行中心发言的内容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总结,并作为考学的一个方面,进行存档。
    11.各二级中心组成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结合本学院、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和研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争取在院内和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学习体会、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同时,积极推荐优秀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参加学校的评选。
    12.各二级中心组要按《浙江科技学院二级中心组巡学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着力做好巡学考评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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